通报批评
曹廷吴迪,男,学号07181013,旅游系学生,现住诚信楼419;杨元东,男,学号07181034,旅游系学生,现住诚信楼522。2008年3月18日夜晚23:53,曹廷吴迪和杨元东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公寓,更未通过正常途径进入,而是从224爬窗户进入。
曹廷吴迪、杨元东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已严重违反了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之第三条第八项,在学生中造成较坏影响,为惩前毖后,教育本人,后勤服务与管理中心决定给予以上两名同学通报批评。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共同塑造公寓形象,自觉维护公寓安全。
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
2008年3月25日
抄送:教学与学生事务部 商务与旅游管理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