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寒假注意事项的通知
离校的同学:
一、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。留在宿舍的物品请全部封箱打包,不要散放。包括书本,衣服等。
二、 离开宿舍时在自己抽屉、衣柜门上自行贴上封条,离校时请到值班室登记离开时间及携带物品。
三、 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,陪同值班老师一起到宿舍清点物品,列出物品明细单并由学生和值班老师签名,一式二份,一份由学生保存,一份留值班室,最后由值班老师在门窗上贴上封条。
四、 第一个返校的同学先到值班室登记,然后和值班老师一起开封并按照放假时的物品清单检查宿舍物品。
五、 如果宿舍有违规电器或养有宠物,请在假期处理掉,否则一律收缴。
留校的同学:
一、 假期不回家的同学请务必到值班室登记。
二、 假期作息时间不变,早晨6:00开灯,晚上23:30关灯(周五、周六晚上24:00关灯);假期无探访时间。
三、 外出时请锁好门窗,关好水电;外出游玩一定要注意安全,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;若外出1周以上,请到值班室登记。
四、 树立消防安全意识,不得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,一经发现,没收违章电器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严禁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。一经发现,按照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从重处理。
五、 不晚归,遵守作息时间;严禁在公寓宿舍内酗酒闹事,打架斗殴,违者从重处理。严格按照学生事务部“关于认真做好期末、元旦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”的规定行事。
六、 发现所住公寓有异常情况时,请立即向本楼值班室或学院保卫处(8301007)报告。
公寓管理中心
2007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