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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寒假注意事项的通知
2007-12-25 阅读: 出处:公寓管理中心 作者:admin 编辑: [ ] [关闭窗口]

关于寒假注意事项的通知

离校的同学:

一、    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。留在宿舍的物品请全部封箱打包,不要散放。包括书本,衣服等。

二、     离开宿舍时在自己抽屉、衣柜门上自行贴上封条,离校时请到值班室登记离开时间及携带物品。

三、     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,陪同值班老师一起到宿舍清点物品,列出物品明细单并由学生和值班老师签名,一式二份,一份由学生保存,一份留值班室,最后由值班老师在门窗上贴上封条。

四、     第一个返校的同学先到值班室登记,然后和值班老师一起开封并按照放假时的物品清单检查宿舍物品。

五、     如果宿舍有违规电器或养有宠物,请在假期处理掉,否则一律收缴。

留校的同学:

一、     假期不回家的同学请务必到值班室登记。

二、     假期作息时间不变,早晨6:00开灯,晚上23:30关灯(周五、周六晚上24:00关灯);假期无探访时间。

三、     外出时请锁好门窗,关好水电;外出游玩一定要注意安全,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;若外出1周以上,请到值班室登记。

四、     树立消防安全意识,不得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,一经发现,没收违章电器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严禁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。一经发现,按照《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从重处理。

五、     不晚归,遵守作息时间;严禁在公寓宿舍内酗酒闹事,打架斗殴,违者从重处理。严格按照学生事务部“关于认真做好期末、元旦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”的规定行事。

六、     发现所住公寓有异常情况时,请立即向本楼值班室或学院保卫处(8301007)报告。

公寓管理中心

2007年1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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